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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洗牌快钱难获牌照

新闻资讯 2020-05-28 点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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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商业新闻网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据悉,《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所有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必须在实施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网络支付。

  《

  办法》对支付机构的准入门槛主要有以下四点:(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此次办法出台,相当于央行为从事第三方支付的非金融机构放行。而从办法的条件来看,门槛并不高,市场上大部分该类机构都符合要求。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市场排名第4的第三方

  支付平台“快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梅某。经查,梅某与境外赌博集团,协助境外赌博集团流转资金30余亿元,“快钱”公司从中获利1700余万。

  分析人士表示,这个污点恐会影响块钱拿到牌照。

  不过根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快钱对自己拿到牌照却比较有信心。据报道,快钱方面回应称:快钱属于被合作方恶意隐瞒业务类型,公司方面并未受到处罚。快钱公司相关负责人上午还表示,快钱欢迎新规的出台。他们认为,新规将引领行业更快速、健康的发展。据透露,快钱将依据管理办法的,尽快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但是业内人士对此持不同态度,毕竟快钱因此受益“1700万”,属于巨大数额,而且被抓获的属于其高级管理人员,这属于《办法》的条件之一,虽然快钱曾经回应称梅某并不属于其高级管理人员,只是一个区域销售人员,但是明显与通报的内容不相符。

  对于此,盛峰律师事务所于国富律师在接受相关采访时表示,假如梅某的行为得到了公司法人的认可,是代表公司的行为,那么快钱公司肯定是与梅某形成共同犯罪;假如梅某的行为公司毫不知情或不符合公司的办事流程,那么快钱公司也就与涉赌事件无关。于国富律师认为,梅某这一行为虽然可能与快钱公司无关,但快钱公司内部明显对工作人员的约束不够。因为作为一个从事金融结算业务的公司,应当对其工作人员的约束力要比其他行业更高。同时,于国富认为快钱公司的业务模式和抗风险能力有一定的问题,这也警示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当积极防范在从事金融结算业务的同时不被卷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

  有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尚不知晓有关部门对快钱涉案的责任如何定性,但这将成为一个不确定因素,不排除该公司因此无缘首批名单的可能。如果快钱不能拿到牌照,第三方支付组织的格局将受到一定影响。

  除此之外,目前很多第三方支付组织对表示,凭借自身的实力一定要拿到牌照。但是据了解,与很多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企业家们面对时表现的雄心相比,并没有想象的乐观。

  央行不但设立了注册资本门槛,虽然比较相对比较低,但是一批获牌无望的中小型支付企业,在行业洗牌过程中将会黯然退市。

  不过,对于第三方支付办法的公布,很多业内人士表示,对于第三方支付来说应该是好事,之前第三方支付组织一直游离在法律之外,让第三方支付组织的性质一直都不确定。银行业高级分析师曹飞表示,央行此次出台办法最重要的意义是,标志着央行认可了非金融支付机构的行业地位,并将其纳入央行的监管范围。

  此时,历时5年,三易其稿的国内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终于正式公布。《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从此往后,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络支付等相关业务,并严禁支付机构借此洗钱。

  作者:江北 (来源:IT商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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